2020-09-25 18:14:18 来源: 中共揭西县委组织部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全省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8〕 58 号)和《中共揭西县委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运行保障机制提升组织力的实施方案》(揭西发〔2019〕6 号)精神,决定在全县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第二专职人员。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向基层延伸,拓宽农村年轻干部选拔范围,储备基层后备干部队伍,增强基层人才队伍活力,优化农村“两委”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提升我县农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和基层治理工作水平。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基层公共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熟悉相关业务操作,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愿意在村(社区)为群众服务。
(二)学历条件:高中(含中专、中职、中技)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年龄要求:为 18 至 35 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报名第一天,即1984年10月27日至2002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
(四)招考对象:具有报考岗位所在村(社区)户籍或户籍生源,或父母、配偶户口在报考岗位所在村(社区)人员。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天(2020 年 10 月 26 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人员或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3、在各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已被正式聘用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7、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本次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第二专职人员共 318 名。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四、第二专职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以服务党务村务促发展、服务村民聚民心、服务党员暖 人心、服务社会促和谐为宗旨,积极为党员群众提供服务。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执行国家方针、政策,特别是党在农村的有关政策法规。
(二)遵守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有关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严格按照规程办事,熟悉电脑操作程序,保守工作秘密。
(三)协助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第一专职人员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同时要负责村(社区)民政、资料、统计和秘书等工作。
(四)作为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储备力量,参与村(社区)各项工作任务,在急难重险工作中担当作为。
(五)协助做好基层党建相关工作及完成党群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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