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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选聘党群工作者88人公告(2)

2020-09-25 16:57:51 来源: 长泰县人民政府

3.报名要求:

(1)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需现场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退伍证等与报名条件相关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现场填写《长泰县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

4.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长泰县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综合比选

1.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党委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综合条件进行比选,并根据职位需求及报名情况,择优选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人员届时以短信和电话通知。

2.同等条件下,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优先选聘。

(三)体检

1.按拟选聘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参加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由各乡镇(场、区、办事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

3.进入体检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期参加体检或其它原因无法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同体检不合格,取消选聘资格。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不再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考核,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2.在职应聘人员应于考核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名、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五)聘用

1.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纳入合同管理。首轮劳动合同期为三年,最低服务期为两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再择优给予续签。

2.党群工作者签订合同后,由各乡镇(场、区、办事处)统筹安排到村(社区、园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工作。如受聘的党群工作者在接到聘用通知7日内未到乡镇(场、区、办事处)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四、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党群工作者薪酬待遇(含“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当地(以乡镇为单位)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标准执行,具体由各乡镇(场、区、办事处)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2.发展前景。对于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可推荐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优先推荐通过选举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

五、岗位职责

党群工作者实行专岗专用,主要工作职责是:

1.协助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务工作;

2.协助做好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

3.协助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4.完成其它基层党建和服务群众工作任务。

六、考核评价

党群工作者考评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以所在乡镇(场、区、办事处)党委为主组织实施,重点考评党群工作者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采取日常考察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等重要依据。

本公告由中共长泰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选聘公告同时发布在长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tai.gov.cn/)、“中共长泰县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

附件:1.2020年长泰县党群工作者选聘职位表

2.长泰县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中共长泰县委组织部

2020年8月28日

原标题:2020年长泰县选聘党群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angtai.gov.cn/cms/html/ctxrmzf/2020-08-28/1066270134.html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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