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4 15:05:43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3.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招聘职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人员依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zhxz.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进行复核。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zhxz.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5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133696(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756-2516039(香洲区委组织部)。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职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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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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