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4 08:25:56 来源: 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政府
(四)政审
1.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
2.在职应聘者应于政审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名、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政审资格。
3.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所空缺(含取消政审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六)选岗
应聘者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如遇分数相同者,进行抽签选岗。
(七)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四、待遇保障
党群工作者基本报酬(含“五险”个人缴交部分)一年5万元,“五险”、绩效、平安奖、文明奖等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落实。
五、具体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务工作;
2.协助做好区域内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
3.协助指导区域内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工作;
4.完成交办的其它基层党建和服务群众工作任务。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选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2.因政策变动,选聘方可依法解除聘用关系,应聘者应无条件接受。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未尽事宜由南靖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4.招聘公告同时发布在南靖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jnj.gov.cn)、南靖之窗、南靖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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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靖县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3日
原标题:2020年南靖县选聘党群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jnj.gov.cn/cms/html/njxrmzf/2020-09-23/10148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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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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