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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东莞市洪梅镇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3人公告(2)

2020-09-22 16:11:14 来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法或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考,由报考人员本人持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梅分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报名地点

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27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梅分局大楼三楼305室。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洪梅镇2020年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黑钢笔填写或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5)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一是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是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是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

四是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持就业困难人员证明,其中本市户籍的无需提供证明,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梅分局核实。

(6)《考生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原件;

所需资料须在现场报名时一次性全部提供,资料不全者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4.报考资格复核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梅分局将对报名资料齐全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后,将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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