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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泰安肥城市选聘村党组织书记18人公告

2020-09-22 12:36:50 来源: 肥城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拓宽村党组织书记来源渠道,激励各类优秀人才返乡创业、服务乡村振兴,优化提升村级带头人队伍,决定公开选聘一批村党组织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数量和范围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肥城市共选聘村党组织书记18名。

(二)人选范围

泰安市直及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一线工作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退休干部职工,目前在岗的乡镇(街道)编外聘用人员,现任村“两委”干部,退役军人以及新乡才、经济能人、返乡大学生等“五乡”人才群体中的优秀人员。

具备以下情形的优先考虑:1.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中目前在岗或曾经担任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服务队队员、驻村工作队队员、“四进”攻坚工作组成员的;2.被确定为“育苗升级”培养对象的;3.乡镇(街道)编外聘用人员有管理区、村级工作经验的。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

2.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和退休干部职工不受年龄限制;

3.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和退休干部职工以外,其他人员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政治合格、本领过硬、服务热心、敢于担当,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愿意到农村工作、奉献“三农”事业。

选聘所涉及到的年龄、党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9月22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对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甚至消极、不满或抵制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及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3.参与非正常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4.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破坏经营秩序、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

5.具有其他不得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情形的。

三、选聘方式和程序

1.报名推荐。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等形式进行。肥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名,退休干部向原工作单位党委(党组)报名,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及退休人员向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报名,其他人员向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肥城市公开选聘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单位党委(党组)或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各单位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汇总研判,经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后,将《肥城市公开选聘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肥城市公开选聘村党组织书记单位推荐表》,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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