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20浙江丽水青田县招聘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32人公告(2)

2020-09-18 16:17:18 来源: 青田县民政局

(三)体检、考察、聘用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根据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按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青田网、青田县民政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民政经办服务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参照我县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实施。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丽水)。“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参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请考生随时关注“青田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

本公告由青田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青田县民政局咨询电话:0578-6824945

青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8-6768231

附件1:2020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

附件2:个人健康申报表

青田县民政局

2020年9月18日

原标题:2020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qt.zj.cn/newsDetail/7743374.html

(责任编辑:hui)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