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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招聘雇员3人公告(2)

2020-09-16 15:35:14 来源: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将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人数和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3)由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4)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5)为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持有粤康码绿码或穗康码蓝码,并当场查验14天内行程轨迹。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由本人自行前往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相关网站(http://www.haizhu.gov.cn )或对外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待遇标准按《昌岗街道雇员工资福利待遇管理方案》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昌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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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昌岗街雇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15日

原标题: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6543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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