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5 13:46:00 来源: 吉县人民政府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吉县人民政府网、吉县党建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五、聘用和待遇
1.根据公示情况,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吉昌镇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与正式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5年,聘用期包括试用期),为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建立聘用人员档案,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等。年薪酬按照上年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计发。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绩效薪酬制度,并建立薪酬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70%,绩效工资占30%。
3.吉昌镇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对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吉昌镇与县民政局协商一致,经组织部门同意,可续聘。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经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同意,吉昌镇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新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在一个聘期内取得职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六、其他要求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要携带居住地所在村(社)开具的健康证明,不能提供的不得参与考试。同时,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设立举报电话(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7926685,组织部举报电话:7932380、7922241),严肃查处招聘过程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
本公告咨询电话:0357-7924080(县民政局)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醒: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3.吉县2020年考试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笔试防疫登记表.xlsx
吉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
原标题:吉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jx.gov.cn/contents/3759/633634.html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