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4 17:02:53 来源: 衢州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强化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46号)、《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衢市人社就〔2013〕264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18﹞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江山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合同制人员28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备注 |
---|---|---|---|---|
1 | 综合1 | 14人 | 男性 | 符合招考对象和条件 |
2 | 综合2 | 14人 | 女性 | 符合招考对象和条件 |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本次招聘指标。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江山生源或江山户籍(户籍登记日期须在2020年9月22日以前)。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以生源地报考的仅限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毕业5年以内(2016年-2020年)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参加报名人员须取得毕业证书方能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通过考试的办法,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2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江山市人力社保局1楼会议室113室。(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①《江山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填写),在岗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②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③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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