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4 12:41:28 来源: 霍城县党建网
2.所属乡镇(中心)党委综合评定(10分)。由所属乡镇(中心)党委根据报考人员日常工作表现、月评季考及年度考核、学历、国家通用语言运用、计算机应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经乡镇(中心)党委会议研究后确定评定分值。
3.基层工作及任职年限(10分)。在基层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及以上的,每多一年加1分。如:满2年加1分,满3年加2分,上限为5分;任职以一年度为计算单位,多一年加0.5分。如:以担任社区“两委”副职为例,担任一年加0.5分,两年加1分,上限为5分。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分值可累加。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各乡镇(中心)党委需对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和乡镇(中心)聘用人员“满意度测评、乡镇(中心)党委综合评定、基层工作年限及任职”评定分值情况,在乡镇(中心)党委及所属单位分项进行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备案。
4.笔试(占40分)。
5.面试(占30分)。根据面向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和乡镇(中心)聘用人员转聘批次计划总数,按照“满意度测评+乡镇(中心)党委综合评定+基层工作年限及任职+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七、政审
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联审。
八、体检
政审合格后,考生需自行前往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公示
依据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及体检结果,对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满后,由人社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不少于12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进入社区工作者序列。
相关待遇:录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依法应由受聘方缴纳的部分,从受聘人员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晋升渠道:优秀社区工作者经组织推荐,可参加自治区专项招录考试;在编制限额内,县、镇事业编制空岗,优先面向现有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经组织考察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可直接任命或依法选举为社区“两委”副职。
十一、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转)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委、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须认真研读公告,每人只限报一岗位,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
(三)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官及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重违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999-3032078(霍城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999-7783591(霍城县纪委党风室)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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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霍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xls
2.2020年霍城县面向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和乡镇(中心)机关聘用人员转聘职位表.xlsx
中共霍城县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9月10日
原标题:2020年霍城县社区工作者招(转)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hcccp.gov.cn/P/C/1356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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