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4 11:49:01 来源: 桂阳县人民政府
(四)面谈。由乡镇(街道)组建面谈工作组,详细了解报名人员参加选聘的动机、工作经历、工作设想等情况。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乡镇(街道)根据面谈情况和选聘计划,按1:3的比例推荐面试人员名单。若本乡镇(街道)报名人数未达到1:3,则减少本乡镇(街道)选聘名额或取消本乡镇(街道)选聘计划。减少的选聘名额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给有需要的乡镇(街道)。
(五)面试(占总成绩70%)。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合格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高于60分(含等于60分)合格分数线的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占总成绩30%)。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专项考察组,到入围人选所在单位和村(社区)开展实地考察。实地考察通过考察谈话、查阅人事档案等资料、与考察对象见面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以及是否符合报名和岗位资格条件。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进行计分。
根据70%的面试和30%的考察成绩合成综合总成绩,按1:1的比例提出拟选聘建议人选,提交相关会议研究。
(八)公示。对拟选聘的大学生,在指定官方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四、政策待遇保障
1.考核管理。选聘的人员原则上安排到户籍所在的村(社区)工作,按照村(社区)“两委”成员管理。不得抽调到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工作,明确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培养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联系村(社区)的班子成员为培养直接责任人。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与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此次选聘的大学生应参加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按程序选举为村“两委”成员的,本届内继续享受大学生回村任职相关待遇。未能按程序选举为村“两委”成员的,由乡镇(街道)根据考核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或自愿辞职的,予以解聘。届满后,可继续按程序参加下一届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选举成为村“两委”成员的,按照村(社区)“两委”成员管理,不再享受大学生回村任职相关待遇,未能选举成为村“两委”成员的,不再继续聘用。
2.工资待遇。享受在职村干部待遇,工作报酬由县财政按照桂阳县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标准发放,参照村主干执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并由县财政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照所在乡镇(街道)干部标准发放年终绩效奖。
3.政治激励。对在村表现优秀、能力突出、群众认可的,按相关程序选拔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村任职满一届、表现优秀的,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可考录为乡镇(街道)公务员或招聘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
五、组织实施
本次选聘优秀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配合。具体组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为保证本次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35-4470261
咨询电话:0735-447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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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阳县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1日
原标题:桂阳县公开选聘大学生回村(社区)任职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ngy.gov.cn/zwgk/zwdt/tzgg/content_3176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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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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