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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佛山市高明区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15人公告(3)

2020-09-10 13:07:56 来源: 高明区政府网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按综合成绩确定聘用人员的,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2位。

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生成绩在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高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考察、聘用

(一)体检

根据优先聘用原则和招聘考试办法,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结合本次招聘岗位的实际情况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如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三)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高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聘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不再续聘。应聘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三个月离职的,可安排递补。

六、相关待遇

按《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民政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吸纳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佛人社〔2020〕45号)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按6000元/人/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支出)执行,服务期2年。

七、联系方式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03号4楼就业创业促进股

电话:0757-88231921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我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高明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应聘者留意有关通知。考生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九、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并进行监督,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应聘者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并追究其个人责任。

(三)考试、体检因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报名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参加考试、体检、录取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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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基层社区工作岗位报名表.doc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

原标题:佛山市高明区2020年度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oming.gov.cn/gzjg/zfgzbm/qrzsbj/tzgg_1106218/content/post_4481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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