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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招聘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1人公告

2020-09-08 11:17:52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岭南街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提升基层环保工作水平,根据《广州市荔湾区建立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一名。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1名。

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职责

街道环保员队伍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2.组织管理辖区村、社、居环保联络员队伍,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任务。

3.在上级环保部门统筹下,督促本辖区内排污者依法履行环境法律义务,建立污染源档案,协助开展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4.对本辖区饮用水源、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农村面源污染等巡查。

5.负责本辖区环境信访投诉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纠纷的调解处理。

6.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7.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区环境保护局。

8.负责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部门安排的其他环保工作等。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 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吃苦耐劳,服从安排,适应夜晚、周末、节假日加班的岗位要求,男性优先。

四、报名程序

(一)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地址: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二楼岭南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科。

咨询电话:81852636(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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