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8 10:07:48 来源: 赣榆区人民政府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由招聘单位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理。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岗(选岗通知在区政府网站公布,在规定选岗期间未到场的视为放弃选岗)。符合聘用条件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青口镇负责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薪酬待遇按照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要求
1. 通过本次招聘录用的社区工作者,3年内没有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 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等原因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九、招聘工作纪律及监督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6223150。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
原标题:赣榆区青口镇2020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nyu.gov.cn/gyqzf/gsgg/content/dc4020e1-4058-4d13-b43d-d6ecabb072a5.html
标签:
(责任编辑:小月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