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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0名简章

2020-09-07 10:07:28 来源: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为提高我区相关部门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解决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研究面向新城区范围内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为确保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共计40人,其中,社区工作人员24人,“接诉即办”平台指挥调度10人,劳动争议仲裁院6人。详情请阅读《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5.年龄要求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7月31日之前,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前。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学历,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报考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烈士或援鄂医务人员的直系亲属、退役军人放宽为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考“接诉即办”平台指挥调度岗位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考劳动争议仲裁院岗位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男性报考者需持有C1及以上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取得驾驶证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前。

3.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本次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蒙汉语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或编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2021年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6.报考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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