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2 10:26:09 来源: 法库县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法库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社区网格员30名,用以达到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本次招聘工作根据《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在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法库县吉祥街道委托第三方负责招聘事宜。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综合笔试、面试总成绩,择优录取适合街道工作的社区网格员,同等分数下拥有同岗位专业工作优先。
二、招聘岗位
社区网格员30名(男女不限),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
三、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法库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从事社区网格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读、在职教育已完成全部科目,尚未下发毕业证的,亦可报名。(需提供学校或学信网相关证明)
(6)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目前正从事城镇社区工作,连续在法库县城镇社区工作2年以上,由于社区工作的特殊性,报考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需提供社区相关证明);
(8)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网格员工作的情形。
(7)有正式职工籍且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岗位要求
社区网格员:30名(男女不限)。
岗位职责:从事社区相关工作。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扣除“五险”个人承担部分),缴纳“五险。
2.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正式录用,工资标准为2100/月(扣除“五险”个人承担部分),缴纳“五险”。
3.签订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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