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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潮州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29人公告(3)

2020-08-28 09:45:11 来源: 潮州市人民政府

第一轮:优先招聘困难高校毕业生。首先从参加招考且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中择优聘用,若某招聘岗位应聘人数≤该岗位拟招聘人数,则免于笔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若应聘人数>该岗位拟招聘人数,则进行笔试,择优聘用。未入选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结合其意愿调剂至其他空余的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2020届困难高校毕业生可调剂至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

第二轮:困难高校毕业生招聘完成后有剩余名额的,从其他报考考生中择优聘用。若某招聘岗位应聘人数≤剩余名额,则免于笔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若应聘人数>剩余名额,则进行笔试,择优聘用。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9月13日

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全市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

依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对象名单在市、区(县)各报名点、潮州市政府网和“潮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的,可从应聘困难高校毕业生中调剂。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持有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在确保日常生活自理,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同时排除全身性、遗传性、进行性疾病,没有精神残疾、智力残疾的情况下,可纳为招聘对象。

(六)公示、培训、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选通过潮州市政府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集中培训后,派遣到各级人社部门报到。市、区(县)人社部门根据人员情况及工作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工作,并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为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与各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日常管理

(一)被吸纳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

(二)补贴待遇参照当地(县级)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市直按湘桥区标准执行)。

(三)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作为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参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并缴费,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间的档案、户籍关系按规定办理,其党、团关系直接转至用人单位。

(四)对服务期满人员,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通过政策指引等方式,促进其通过其他渠道就业创业;对有参加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入户城镇等方面需求的人员,要积极给予支持指导,保障其享受政策扶持。

(五)岗位所招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三个月离职的,可安排补录,岗位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其他情况不再安排补录。

七、经费保障

组织开展人员招聘活动所需经费及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所发补贴待遇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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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度潮州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岗位及报名咨询地点.docx

2.2020年度潮州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名表.pdf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7日

原标题:2020年度潮州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公告20200827

文章来源:http://www.chaozhou.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688539.html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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