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0 18:35:09 来源: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为大力推进海珠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化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1号)和《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府办规〔2019〕1号)精神,海珠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3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3.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2019年毕业生;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复退军人优先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53人。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1 | 赤岗街道 | 101 | 2 |
2 | 新港街道 | 102 | 4 |
3 | 昌岗街道 | 103 | 2 |
4 | 滨江街道 | 104 | 1 |
5 | 素社街道 | 105 | 6 |
6 | 江南中街道 | 106 | 3 |
7 | 海幢街道 | 107 | 4 |
8 | 南华西街道 | 108 | 4 |
9 | 龙凤街道 | 109 | 4 |
10 | 沙园街道 | 110 | 3 |
11 | 南石头街道 | 111 | 1 |
12 | 凤阳街道 | 112 | 3 |
13 | 瑞宝街道 | 113 | 7 |
14 | 南洲街道 | 114 | 2 |
15 | 琶洲街道 | 115 | 2 |
16 | 官洲街道 | 116 | 4 |
17 | 区民政局 | 117 | 1 |
注: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
三、考试及录用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笔试内容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知识部分包括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部分包括民政、劳动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等与社区居委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试总成绩60分或以上为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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