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8 18:27:06 来源: 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面试
1、面试人数:面试对象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1、Y=2X(1≤X≤3);2、Y=1.5 X+1(3
2、面试对象的确定:各岗位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笔试总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资格复审:面试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给予发放面试通知书。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补全的或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4、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5、集中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测试范围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容仪表等,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迟到、缺席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
6、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7、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必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入围体检。
(三)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金平政务网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信息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拟聘人选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网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信息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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