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8 15:50:18 来源: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
为了全面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工作服务站服务功能,配齐、配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按照《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号)、市民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措施的通知》、《中共台江区委办公室、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委社区办<台江区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办法(试行)>的通知》(台委办发〔2013〕50号)规定,本着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对99名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空缺职数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非领导岗位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在职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本次我区招聘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总人数为99人,面向在职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招聘人数为22人,面向社会人员招聘人数为77人。本次聘用人员按各街道缺额数以定岗和择岗相结合形式分配到各街道社区工作服务站。
二、招聘对象条件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对象分为三类,其条件分别为:
(一)报考的社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户籍为福建省且在本市市区有固定住所;(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教育部学信网有备案可查询;(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上女性报考人员须提供缴交养老保险相关证明,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养老保险缴交年限要达到或多于15年);(4)身体健康;(5)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
(二)报考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经选举且现在职,年满18周岁,且女47周岁以下,男52周岁以下;(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经街道、社区考核合格;(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报考的社区服务协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且女45周岁以下,男47周岁以下;(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经街道、社区考核合格;(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计算方式为: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17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7日以后出生);47周岁以下(1973年8月17日以后出生);52周岁以下(1968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报批、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24日(上午8:45-11:30,下午3:15-5:30,不含双休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和社区服务协管员,到本人所在街道民政科报名;报考的社会人员到区民政局报名,地点:广达路349号大院B楼四层区民政局405室,联系电话:83284849。
因疫情防控需要,参加报名的考生需测量体温、出示八闽健康码后方可入场,且全程需佩戴口罩。
3、报名材料
报名者均须携带报名表2份(见附件1,报考者可自行下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证件彩照4张(4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其中2张照片自行粘贴报名表上,另外2张备用)。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验后退还报考人员,其他材料予以留底备案。
(1)社会报考人员,还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者自行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若毕业证书尚未发放,应先提交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择岗日前一天提交,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居住证明;年龄在35周岁以上女性报考人员的养老保险缴交证明。
(2)社区居委会成员报考人员,报名者的居委会成员当选资格、学历证明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
(3)社区服务协管员报考人员,报名者还需携带与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证明、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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