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8 10:35:00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为确保我街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彩虹街道办事处根据《荔湾区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荔办〔2020〕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专职安监员2名。
三、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从事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
(七)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八)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九)具有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建筑施工等专业技术的优先聘用。
(十)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在本辖区街道从事安全监管工作,持有《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的,条件可放宽。
(十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四、招聘程序
(一)职位公布
2020年8月17日起,在广州荔湾网(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核
1.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202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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