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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温州瑞安市民政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93人公告(3)

2020-08-18 11:24:39 来源: 瑞安市民政局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和举止仪表。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安排人员到考察对象工作、学习、生活的实地进行考察、了解,并出具考察意见。若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 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瑞安民政信息网(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54937/通知公告栏 ) 上公示 7 天。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 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三个月,录用人员享受瑞安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被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录用的考生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缺岗时招聘单位根据需求,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截止到下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发布之日。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温州“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二)“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 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 IgG 抗体检测阳性) 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三)“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市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 7 天内 2 次(间隔 24 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四)“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五)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 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六)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七)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 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八)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防护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防护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九)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杭做好准备。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五、相关事项说明

本局未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辅导培训,所有辅导培训均系社会有关单位自发行为,与本局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局负责解释。

附件1:瑞安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附件2:《参 加 笔 试 回 执》

瑞安市民政局

2020年8月18日

原标题:瑞安市民政局关于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uian.gov.cn/art/2020/8/18/art_1354959_54539484.html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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