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5 11:58:53 来源: 乐安县人民政府
(二)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开考比例
拟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要求的,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数。
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核减、取消的岗位时间:2020年9
月8日。
2.笔试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总分100分,时限120分钟。
笔试时间和地点:9月底,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参加笔试。
3.加分项目: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以上证书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但最高加分为2分。
4.面试:笔试后按招聘岗位1:2进入面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方案另行制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和乐安发布上公布,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名单将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和乐安发布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聘用
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和乐安发布上统一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聘用人员管理
1.聘用的社区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由鳌溪镇统筹安排,试用期为 1 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考核合格者,与鳌溪镇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入职后按照劳动合同规定进行管理,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2.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被聘人员每年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方案由鳌溪镇确定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解除合同。
七、聘用待遇
工资待遇:试用期间工资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0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我县城市社区干部工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标准执行。
社会保障:1.按灵活就业人员第一档养老保险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鼓励聘用人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聘用人员选举当选后,按照现行社区干部标准执行。2.按规定参加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安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乐安县民政局(电话07946592204,659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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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4日
原标题:乐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鳌溪镇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xlean.gov.cn/art/2020/8/15/art_4425_3539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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