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20广东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黄埔街道办事处招聘党建指导员1人公告(2)

2020-08-13 15:28:14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招聘条件”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再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面试成绩仍不能区分先后,可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政治审查等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待遇和管理

党建指导员聘用期间薪酬参照黄埔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正职的相应工资标准执行,拟聘人员与黄埔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合同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十、其他

本次招聘将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招聘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埔街组织办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黄埔街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黄埔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11日

原标题: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黄埔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6495345.html

(责任编辑:hui)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