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5 16:17:02 来源: 通州区人民政府
(四)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30%和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五)组织考察。
按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并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三、聘用和待遇
(一)拟录用人员在通州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城管协管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试用期工资202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正式录用后,薪酬待遇按照同类人员现行标准执行。
(三)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必须在终止原有合同后,方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
四、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刘桥镇党政办、建设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68856559、68856580。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68856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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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5日
原标题: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招录城管协管员简章20200805
文章来源:http://www.tongzhou.gov.cn/tzqrmzf/zpzk/content/be864572-ca7d-4460-9cf6-61c57de1449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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