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3 18:02:36 来源: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宁委办发电〔2020〕2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充实街道、园区工作力量,雨花台区社区(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9名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府网站(www.njyh.gov.cn)发布。
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详见《2020年雨花台区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之间出生);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及其他不适宜社工岗位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有关要求
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苏北计划等),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2018年、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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