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30 10:15:43 来源: 上城民政微信公众号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放弃)的,不再递补体检人员。考察政审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由招聘单位安排人员到考察对象工作、学习、生活的实地进行考察、了解,并出具考察意见。在考察程序中,出现放弃、淘汰和取消资格等情况时,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城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和“上城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后,作出是否予以聘用的决定。
被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存在伪造、隐瞒事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区民政局根据各街道申报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数量及就近原则分配至各街道,由各街道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社区工作岗位由所在街道调配。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照《上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上社建委〔2015〕3号)文件执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上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实施细则(试行)》(上民〔2019〕12号)文件执行。
5、其他事项
(一)建立储备库。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报考者,按总成绩(直接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建立储备库。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公示之日起一年内。
(二)确定聘用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在职报考者应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入职资格。
(三)报考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如有上述情形的,视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核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本次招聘只在“杭州市上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122.224.136.133:8082)、“上城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和“上城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两新党务岗位:上城区委组织部戚老师,0571—87823420;
直接招聘、定向招聘、普通招聘:上城区民政局袁老师,0571—87822662
点击下载:
原标题:上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_efxphRjUCnh0_ZUN3S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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