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8 18:12:15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南岗街道基层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高素质人才及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基层工作者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二、招聘岗位
党建组织员3名;高素质人才3名;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党建组织员3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熟悉党的基本知识,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高素质人才(党政办)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熟悉党的基本知识,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具相关公文写作经验优先;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高素质人才(综治办)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熟悉党的基本知识,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文学、行政管理类专业;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高素质人才(城管科)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土建工程类相关专业,有一年以上项目经验,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证书优先。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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