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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厦门集美区社区工作者招聘98人公告(4)

2020-07-28 13:32:18 来源: 集美人民政府

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位)认证。

除了明确要求全日制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者专业可以按照本人收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辅修专业予以认定。辅修专业对应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可查询。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fxzy/)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六)集美区户籍不含在集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七)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九)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会同区民政局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问题,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民政局召集研究后作出决定。

附件:

1.集美区2020年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1

2.集美区2020年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2(面向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集美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4.《集美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5.2020年集美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温馨提示

集美区民政局

2020年7月28日

原标题:集美区2020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试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imei.gov.cn/xxgk/xxgk/rsxx/zkzp/202007/t20200728_738519.htm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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