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4 17:24:11 来源: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优化社区(村)工作人员层次,提升社区(村)为民服务质效,南京市浦口区部分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社区(村)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xwpd/)、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shro.com/)等网站发布。有关招聘岗位信息与政策咨询,详见附件1《2020年南京市浦口区部分街道公开招聘社工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及其他不适宜社工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
2.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现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3.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2018年、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2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3.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在附件2“毕业时间”栏中写明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年南京市浦口区部分街道公开招聘社工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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