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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宁波镇海区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5人公告

2020-07-24 16:33:13 来源: 宁波人才网

为加强本区社区矫正工作力量,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主要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口,落户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5、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文字写作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的工作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开除处分的;

2、因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规定被原工作单位辞退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正在调查的;

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7月30日。

2、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交本人签字的扫描件),同时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扫描件及电子版1寸彩照,打包压缩后发送邮件到zhsifaju@126.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为“矫正社工+姓名”。上述报名时间以具体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审核结果统一反馈考生。对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人员,统一通知考试事宜,请及时关注招考通知,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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