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4 16:33:13 来源: 宁波人才网
为加强本区社区矫正工作力量,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主要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口,落户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5、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文字写作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的工作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开除处分的;
2、因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规定被原工作单位辞退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正在调查的;
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7月30日。
2、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交本人签字的扫描件),同时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扫描件及电子版1寸彩照,打包压缩后发送邮件到zhsifaju@126.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为“矫正社工+姓名”。上述报名时间以具体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审核结果统一反馈考生。对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人员,统一通知考试事宜,请及时关注招考通知,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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