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3 10:40:49 来源: 揭阳工会
五、体检
(一)确定人选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二)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招聘机关可依次递补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按照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工总[2019]34号)、《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工总[2019]32号)要求开展。
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招聘机关可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揭阳市总工会网站、揭阳工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由各县(市、区)总工会统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一签两年;合同到期是否续聘按省总工会统一部署。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市总工会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九、其他事项
(一)招考期间,全市各级总工会开通政策咨询、报名考务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热线电话,详见《揭阳市各县(市、区)总工会咨询电话》(附件2)。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本公告及附件同时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揭阳市总工会网站发布。
附件:
揭阳市总工会
2020年7月22日
原标题:2020年揭阳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kfKbxgTDddxJnRUdqFS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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