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2 18:26:15 来源: 洪洞县人民政府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临组通字〔2019〕115号)和《洪洞县构建“一核五化三支撑”城市基层党建大格局的实施意见》(洪办发〔2020〕17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76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洪洞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至2002年7月1期间出生)。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8、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流程
本次招聘在洪洞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洪洞党建网(网址:www.htdj.gov.cn)、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ongtong.gov.cn)和洪洞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县民政局三楼会议室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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