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2 12:51:11 来源: 市中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强化社区工作力量,选优配强社区班子,努力建设一支能适应新时期社区治理的社区干部队伍,根据《内江市市中区社区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和《内江市市中区公开招选社区工作者暂行办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选社区工作者,特制定如下招选方案。
一、招选范围
在内江市市中区城镇社区户籍人口中招选。
二、招选职数
招选总职数1名。
三、招选原则与方式
招选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选用的方式进行招选。
四、招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文化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要求: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7月31日;
(二)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事业心和责任心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带头创先争优,群众公认度高;
3.工作能力强,有较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善于处理各类矛盾;
4.工作务实,热爱社区工作,能够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能力和掌握现代化办公操作程序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7.符合条件的应届大学生应在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受开除党籍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纪检监察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或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社区正常工作的;
3.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4.党性观念差,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愿做党分配的工作的;
5.不符合其他党内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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