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1 14:02:15 来源: 中共淳安县委 淳安县人民政府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考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结论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以及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且均不再递补。
六、注意事项
1.有关招聘相关公告、考试成绩、拟录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可查阅“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站(www.qdh.gov.cn)。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4.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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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民政局
姜家镇人民政府
汾口镇人民政府
大墅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
原标题:淳安县社工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dh.gov.cn/art/2020/7/15/art_1289606_50755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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