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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乡(街道)事业编制人员1人公告

2020-07-20 10:14:24 来源: 宿迁经济开发区

经研究,决定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街道)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在选聘工作中,突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有为才有位,坚持严格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认、公平、透明,真正把那些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表现优秀的好书记选出来,把那些长期在困难地方工作、苦干实干、改变落后面貌的好书记选出来,把那些有为民情怀、办事公道、清正廉洁、群众拥护的好书记选出来,做到选好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激励广大基层干部见贤思齐,弘扬“三真”作风,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六增六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聘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奉献意识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办事公道,守规矩、讲纪律;

2. 工作实绩突出,近3年在本乡(街道)排名前3名;

3.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表现优秀且被评为区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近3年中有2年在本乡(街道)排名前3名;

4. 连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3年以上;

5. 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6.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 受过区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等特别优秀的,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8. 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过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三、选聘程序

1. 发布简章。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2. 组织推荐。各乡(街道)结合年度考核,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推荐符合选聘条件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填报《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推荐人选身份证、任职文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表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等材料。推荐材料于2020年7月20日前报送区组织宣传统战部(管委会大楼216室),联系电话:88859765。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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