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3 17:52:30 来源: 贵池区人民政府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 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笔试成绩相同,以岗位业务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考生如笔试成绩相同,岗位业务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区民政局会同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贵办发[2020]6号文件执行。
五、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在池州市贵池区清溪街道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民政局牵头,会同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区监察委全程参与监督。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民政局0566-2418504
区人社局0566-3214808
监督电话:区监察委0566-2022589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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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清溪街道公开招聘社区
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3日
原标题:池州市贵池区清溪街道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ahgc.gov.cn/News/show/438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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