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3 10:50:51 来源: 南湖发布微信公众号
5.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在中国南湖门户网站上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南湖区民政局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6.聘用
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镇(街道)指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有北京中高风险地区、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和京深海鲜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旅居史、接触史的来浙返浙人员,要落实个人报告和大数据排查措施,做到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并根据相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对其他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实行核酸检测愿检尽检的政策。
确保“健康码”为绿码。近段时间,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应提前来浙,及时提供来浙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到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确保“健康码”为绿码。
考生应戴口罩,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报名、笔试等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防控政策根据上级要求适时调整。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将建立备用人才库,进入面试人员,除直接录用的人员外,其余人员都进入后备库,有效期半年(截止到2021年2月28日)。有效期内根据需要,按自愿原则,统一挑选递补录用,当后备库剩余人员名额不足1/2或需要人员占后备库剩余人员名额1/2以上时,将重新启动招聘程序。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等将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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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
2020年7月10日
原标题:11人!南湖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6PXI_j8mrTb1hdmERfM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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