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0 17:08:36 来源: 乐清人才官方网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考察方式通过向居住地社区及本人走访谈话,向相关单位查询有关记录等等。
(五)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乐清官方人才网(www.yqhr.com.cn)或“乐清司法”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确认、参加笔试、面试时,所有考生需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并佩戴口罩。对“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乐清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为准)或国(境)外旅居史的,应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五、其他事项
(一)户籍以2019年1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如有疑问,可咨询乐清市司法局,联系电话:61889610、6188961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本公告由乐清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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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司法局
2020年7月10日
原标题:乐清市司法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qhr.com.cn/articles/FzB_mdVORNU=.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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