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7 14:03:15 来源: 宁波人才网
4、身体健康,能适应社区工作时间需要;
5、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以2020年7月7日前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载明的所在地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被招聘为北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
4、因辞职等原因离开北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未满二年的(从批准离职之日起算);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五)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须在2020年7月7日前(含)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2、具备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验[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从院校全日制毕业证书载明时间起算,须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截止时间到2020年7月7日;
3、年龄要求18至45周岁(1975年7月8日至年2002年7月7日期间出生)。
4、报考专职社区党务工作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六)加分
1、条件及标准
(1)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2分。
(2)具有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4分;具有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加分不重复计算,两者取最高项加分。
(3)10年及以上社区全日制工作经历,笔试成绩加6分;5年及以上、10年以下社区全日制工作经历,笔试成绩加4分;2年及以上、5年以下社区全日制工作经历,笔试成绩加2分。加分不重复计算,三者取最高项加分。
(4)以上三项加分累计不超过8分。
(5)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加1分,其中获区级以上(含)表彰(扬)的加2分。加分不重复计算,两者取最高项加分。
2、加分说明
(1)退役军人加分以2020年7月7日前退役军人证件为准。
(2)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加分以2020年7月7日前实际获得纸质职业资格证书为准(已经报考或考试通过未实际获得纸质证书的,不属加分范围)。
(3)社区全日制工作指的是就业年龄段人员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从事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管理的全日制工作。
社区全日制工作经历以2020年7月7日前社区全日制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社区全日制工作经历情况表》(见附件一)为依据核准,三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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