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9 11:31:10 来源: 松阳县人民政府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7月16日上班时间到松阳县民政局行政许可科(县城慧明小区1号)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为7月18日 (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 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遇笔试总成绩与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如入围面试对象人数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以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证书者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如遇报考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对拟聘用对象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古市镇政府与聘用人员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由古市镇政府负责考核,经考核认定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县里有关规定执行。
(六)递补
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以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缺员的,用工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7月4日前)申领丽水“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干咳、发热(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松阳县民政局行政许可科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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