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9 11:11:56 来源: 十堰市经济开发区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白浪街道办事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十堰市户籍的常住人口,男性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有3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的,男性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5周岁(197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198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需由所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
2、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若有3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历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及以上 (需由所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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