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0 12:54:55 来源: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为充实基层民政队伍力量,建设一支稳定、综合业务能力强的基层民政队伍,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3名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主要工作职责是:
1.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养老服务管理等工作;
2.协助乡镇(街道)做好低保、五保、“救急难”等社会救助工作;
3.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其它民政领域相关工作。
二、岗位条件与待遇
(一)岗位条件
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基本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1.具有福州市长乐区户籍公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较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适应乡镇基层工作、服从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
3.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 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以上文凭(毕业证书须在2020年7月前取得);
(3)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和应用,熟练运用WORD、EXCEL等软件;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3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④对群众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⑤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⑥从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辞职人员。
(二)岗位待遇
1、工资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绩效奖金等其他福利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发放。
三、岗位管理
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人事关系由区民政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政府指导。每年一考核,由区民政局和所在乡镇(街道)共同考核,如考核不称职,将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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