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8 17:43:02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组织拟定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七)公示招聘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备案
录用的党建指导员和社区组织员在试用期满转正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四、工资待遇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穗组字〔2018〕37号 )及《关于印发<荔湾区关于调整党建指导员和组织员工资的方案>的通知》(荔组通〔2020〕11号)精神执行。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华林街组织办公室(电话:81068416)负责解释,街监察组(监督电话:81242923)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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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荔湾区华林街工作委员会
2020年6月18日
原标题: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2020年度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社区组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5953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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