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6 16:08:19 来源: 乐清人才官方网
(3)有从事禁毒工作经验的。每从事禁毒相关工作满一周年的加1分,已满六个月不满一周年的加0.5分,少于六个月的不予加分。加分上限为5分。乡镇(街道)推荐报考本单位的加3分,报名时需提交乡镇(街道)推荐证明。
(4)在册禁毒志愿者加3分。
(5)其他特长认定可以加分的。
加分手续在报名时同时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3、总分计算:总分=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加分。
4、按各岗位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政审等一票否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
5、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三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6、文秘、宣传岗位禁毒社工上班地点在市禁毒工作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禁毒社工上班地点在所报考乡镇(街道)禁毒办。
7、报名者提交的个人简历、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8、具体招聘事项请关注乐清人才网(http://www.yqhr.com.cn/);
9、本通告由乐清市禁毒工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57570105
乐清市禁毒工作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6日
原标题:乐清市禁毒工作服务中心关于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yqhr.com.cn/articles/uACwdC_T$Q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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