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2 13:07:20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5、完成上级部门、主管领导交代的临时性任务。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节点为2020年7月1日),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垃圾分类专管员
1、善于与人沟通交流,口头表达能力较好,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及文字功底。
2、负责做好社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和统计报送工作 。对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的投诉进行整改和回复,垃圾分类宣传和通讯报道;
3、负责社区垃圾分类志愿者、站桶员的考勤、资料报送、垃圾分类督导等工作
4、负责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安排相关的工作任务。
5、完成上级部门、主管领导交代的临时性任务。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节点为2020年7月1日),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表现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无社会不良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
4.能吃苦耐劳,踏实细心,较强的条理性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有一定的抗压能力。
5.户籍不限,本社区股东优先。
(二)学历要求
(1)征拆办工作人员要求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国土规划、房屋管理等相关专业,有征拆经验优先。
(2)绿化主管要求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园林规划设计、林业管理、城市园林等相关专业,有管理经验优先。
(3)垃圾分类专管员要求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环境工程、环境规划、资源与环境、环境保护及文秘等相关专业,热爱垃圾分类工作,具有一定垃圾分类专业知识,有垃圾分类工作经验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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