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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河源紫金县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40人公告

2020-06-12 10:22:13 来源: 紫金县政府网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责任的通知》(粤府办〔2018〕6号),省民政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18〕170号),市民政局、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印发《河源市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河民〔2019〕5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制委员会讨论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县的民政方针、政策和法规。

2、走访救助家庭,核实相关信息,做好救助信息的整理归档,负责相关数据的核实、表单制作。

3、做好文件、资料和来访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

4、做好县民政局交办的日常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二、薪酬待遇

紫金县民政局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三年一聘(初聘含试用期三个月),紫金县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对所聘人员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所聘经办人员招聘、分配等由紫金县民政局负责,录用者需服从分配调剂,不服从分配调剂的为自动放弃,并实行由紫金县民政局和所在镇党委、政府共同管理的双重管理体制。

此次招聘社会救助经办工作人员为购买服务人员,薪酬标准为每年5万元人民币(含“五险”)。

三、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热爱基层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个别职位要求本科)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强的公文处理能力;

4、男女不限,具有本县户籍,年龄在18-35周岁;

5、现有本县民政购买服务人员均可报名参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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