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1 12:24:47 来源: 化州市人民政府
为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工会工作社会化运作,根据《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工总[2019]34号)要求,化州市总工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后勤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27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具体岗位条件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化州户籍或夫妻一方是化州户籍的中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二)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品行良好,热爱群众工作,乐于为社会服务。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作风细心严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群众工作能力,学习能力较强。
(五)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八)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8日后出生),从事过基层党务、工会、社区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1年6月28日后出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其他不宜担任工会工作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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