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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总工会选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5人公告

2020-06-10 16:15:59 来源: 红岗区人民政府

为了充实加强基层工会工作力量,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解决基层工会有人做事、有能力办事的问题,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基层活力,依照《黑龙江省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大庆市红岗区总工会根据用工需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5人。

二、岗位责任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法律法规,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反映职工诉求,结合实际做好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等工作;

(二)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熟悉辖区企事业单位工会组建及职工入会情况,做好基层工会数据库动态管理工作;

(三)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落实职代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工会规范化建设;

(四)开展职工信访接待、政策咨询、医疗互助、困难帮扶、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工作;

(五)做好区总工会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和困难职工档案的建档与管理工作;

(六)协助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文体娱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等活动;

(七)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 + ”工会普惠性服务。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工作,热心为会员服务,自觉接受监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尊重和理解职工的意愿要求。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为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招聘大专学历的需经省总工会批准后方可聘用。

(五)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复转军人和有工会、党群、街道、社区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红岗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登记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优先聘用。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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